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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木培训办学资格引质疑 市教育局称没有办学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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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03: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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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对日语有兴趣的刘同学在咸阳山木培训报了名,上了两个月后,由于教学进度太快,适应不了,想退学并要求机构退还部分学费,却被告知“公司规定,不予退费”,无奈的刘同学只好求助相关部门帮忙解决。
  
  事件回顾
  
  教学太快欲退学
  
  今年4月上旬,刘同学来到山木培训咸阳分校,选择了日语类的“山木日语大综合”,总共300多个课时,一年半的教学时间,费用2649元,每周一、三、五、日晚上6时30分到8时30分上课。

  “早期老师教的速度还可以,后来就快了,基本上是一天一个课时,由于是初学,理解比较慢,向老师反映后,教学变慢了,后来又快了。”刘同学说。

  刘同学表示学得太快消化不了,学了第三课时可能就忘了第一课时怎么发音了,其他的同学也有这种感觉,之后再向机构反映效果也不理想。

  “最后,我意识到这样还不如自学,慢慢理解,我向学校申请退部分学费,却被告知‘总部规定,不能退费’。”刘同学称,无奈只好打电话求助市教育局,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刘同学,教育系统无此机构教学资格备案。

  记者调查
  
  办学资格遭质疑
  
  带着疑问,记者先后走访了咸阳市教育局和秦都区教育局,他们均表示,没有山木培训机构在此登记。

  “我负责民办教育和培训机构很长时间了,但山木培训确实没有在我们这登记。”秦都区教育局职成科王科长表示无此记录。

  咸阳市教育局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民教科一蔡姓科长也表示,山木培训机构没有在此登记,没有办学许可记录。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咸阳人民路宝安大厦6楼的山木培训。前台负责人黄女士表示,分校负责人在西安总部。拨通黄女士提供的负责人电话,被告知需要另一位负责人来解释,截至昨晚10时发稿,其相关责任人依然没有回复。

  昨日,刘同学打来电话表示山木培训一名老师已将全部学费退回。

  市教育局
  
  无许可证即非法
  
  根据《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开学前申请退学并经学校同意的,学校应退还收取的全部学费、住宿费。开学后申请退学按学期收费的,1个月以内核退70%的学费、住宿费,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核退50%,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核退40%,超过3个月的不再退费。

  市教育局民教科一蔡姓科长表示,没有办学许可证的就是非法机构,未经教育系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任何学校和教育机构不得开展相关教育培训活动,严格执行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制度。

  此外,该蔡姓科长还将民办教育办学机构许可申请程序作了说明,民办教育机构办学需提出申请,教育局对其办学资格进行审查,达到办学条件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达到标准的发审批表,之后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发文正式认定,颁发《办学许可证》。

  蔡姓科长称,对于没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将正式下发停办通知书,着其立即停止办学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勒令停办。对于具备办学条件的培训机构要求停止办学、完善手续,今后还将加大力度,联合工商、民政、综合等相关部门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检查评估。

  实习记者汪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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