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新闻仅授权华商网和腾讯网转载,其他转载须联系授权,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百余村民及法院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实习记者文稳翔摄 昨日上午10时许,一场别开生面的民事审判在渭城区渭城镇龚东村开庭,百余村民及法院工作人员聚集在村委会广场旁听。据悉,此次审判是陕西省高院关于开展“万名法官五进基层”活动的组成部分,以消除法庭在群众中的神秘感,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
生意牵扯出纠纷
2011年10月到11月之间,邵某通过朋友介绍租用了史某的挖掘机,并在咸阳市联盟一路做工程。史某称,当时双方口头约定租金每小时170元。到2011年12月16日,邵某给史某打了2张欠条,表明租用史某挖掘机448小时,所以史某要求邵某付其租金76160元。
对于史某的说法,邵某给予了否定。邵某称,史某并非挖掘机车主,而是从中牵线,将李某的挖掘机二次租用给自己。目前,邵某私下同李某达成协议,以每小时150元的价格租用挖掘机,且每日扣除半小时预热时间。
邵某认为,史某的单价与实际不符,同时也未扣除预热,按照每天半小时计算,应从448小时中扣除45小时,所以租金总额应该是60450元。另外,据邵某称,2012年1月18日,他已经向一起租赁机器的史某弟弟史某某支付5万元,对方也出示了收据。
因双方存在争议,史某将邵某告上法庭。
法官现场征集民意
昨日,渭城区人民法院窑店法庭在龚东村对该案进行审理,百余村民及法院工作人员聚集在村委会广场旁听。在庭审中,主要针对原被告对单价的约定、使用时间、是否支付5万元展开辩论。
法庭调查阶段,原被告均出示各自证据。因现场无法证明是否支付5万元事实,最终法官宣布休庭合意。
法院组织村民代表来到临时组成的合议庭,对这起民事纠纷案件发表意见。多位村民现场表示,希望原被告双方能以和为贵,将小矛盾化解,解开彼此的疙瘩。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采纳村民们的意见,当庭同意和解。
渭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许海波说,此次审判是省高院关于开展“万名法官五进基层”活动的组成部分,旨在消除法庭在群众中的神秘感,让法律走进村庄,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法律,提高法律意识,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龚东村村干部说:“法庭开在村庄,让村民与法律零距离接触,真正能够知法、懂法、守法,我们非常欢迎这种形式的普法活动。”
本报记者李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