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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李杰华 记者 赵方)因与车主有一些“个人恩怨”,4月30日凌晨,租住在彩虹辖区的张某,将李某停放在其楼下的私家车砸毁。目前,张某因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被行政拘留10日。
4月30日上午,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停放在楼下的私家车前后、两侧挡风玻璃被人砸毁”。接警后,分局值班领导立即安排刑警大队民警就该事进行调查。
后经调查证实,砸车一事确属租住在彩虹辖区的张某所为。据张某交待,因与车主李某的一些“个人恩怨”一直未了,一怒之下,他于当日凌晨,手持砖块将其停放于楼下的五菱宏光私家车,前后、两侧玻璃全部砸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