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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8成医疗机构曾遭医闹 将推广第三方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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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 03: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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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医院烧纸钱、摆灵堂、摆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等医闹行为将受到治安处罚甚至被追究刑责。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昨日咸阳市卫生局已将通告下发各个卫生医疗机构,预计将于6月底在全市各县区推广第三方医患调解委员会机制。
  
  现状医患纠纷多发
  
  兴平某医院,患者腿部取钢管五六天后突然死亡,死者家属堵了医院大门,现场停放冰棺。

  乾县某医院门前,有人用花圈和横幅堵了医院大门。

  咸阳市某医院门口,一男子抱着母亲遗体站在医院门口,死者三个女儿跪在地上,疑因医院给男子母亲做手术时,病人身亡。

  秦都区陈杨街道某村民到某医院治疗,次日病人去世,村民在医院门口设灵堂。

  刘先生的妻子在彬县某医院生产,刚出生不久的男婴死亡,事情发生后,家属到医院讨说法……

  这是本报近期接到的咸阳各地医闹事件的部分举报。

  “像焚烧纸钱、堵门、打人等医闹行为在我们医院,每年会发生三四起,还有那种小打小闹的医疗纠纷经常会发生,有些事情发生得简直是莫名其妙。”咸阳市彩虹医院保卫科科长张占仁说,单是今年四月份以来,小型医疗纠纷就有十起左右。

  “基本上8成以上的医疗机构都发生过或大或小的医疗纠纷。”咸阳市卫生局医政科相关工作人员说。

  医护人员曾遭威胁
  
  “医闹行为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医院的治安秩序,也不利于医院医护人员安全就诊。”张占仁说。

  他表示,一些医疗纠纷的产生,源于病人家属的蛮横无理,主观臆断,甚至是无理取闹。“据说,大部分医闹的人都是租来的,老年人50块,年轻人100块,还催生了帮助医闹的职业,在他们中间流传着‘大闹大给,小闹小给、不闹不给’的荒谬言论。”

  在谈到医闹问题时,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院办主任赵青民也十分头疼。他说,“毫不隐晦地讲,我们医院每年会发生六七起大的医闹事件,医闹事件发生后,医院就不能正常工作,医护人员会受到威胁甚至打骂,医生在诊治时会变得谨小慎微,生怕出错,往往达不到良好的治疗效果。”

  那么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是怎么解决的呢?赵青民表示,“小一点、不影响医院秩序的纠纷,医院会通过协调、磋商解决。对于那种大一点的,我们会请求咸阳市医疗调解委员会来处理,对于那种无理取闹的,医院会求助公安机关和卫生局。”

  原因
  
  患者希望通过医闹解决纠纷
  
  去年,兴平张先生的孩子生了重病,他从县医院把孩子转到咸阳某医院治疗,结果因为各种原因,孩子没抢救过来。之后张先生就找了很多亲朋好友堵在医院门口讨说法:先是摆花圈,然后砸门堵路。

  “我这样做无非是想让医院给我们家属一个说法。”张先生说,最终他们持续闹了三四天,医院妥协了。

  据张占红介绍,“持续几日的医闹,搞得医院不能正常运行,最终还是选择赔钱了事。”

  据了解,很多有过医闹行为的患者及其家属表示,“出了人命是医院导致的,我们一定要讨要说法。如果走法律渠道,未必会有结果,但是通过医闹,问题可能很快就会得到解决。”韩先生称,今年年初,他家小孩在医院不治身亡,后来他通过在医院门口摆花圈堵门,“最终从医院拿到了一笔赔偿金。”
  
  以医患矛盾为基础
  
  据了解,医疗纠纷在咸阳各大医院时常发生。有资料显示,在所有医疗纠纷中,83.32%是通过协商解决的,行政解决的占6.2%,诉讼解决的占10.48%。

  在今年咸阳两会期间,咸阳市卫生局局长方文旭曾分析,医患纠纷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

  尽管近三年以来,医患纠纷数量处于下降趋势,但从根本上解决不大可能,只能采取一些措施来避免或减少医患纠纷。

  方文旭说,医疗纠纷频发的原因从大的方面来说主要在于,随着政府对群众看病补助政策的大力支持,群众关注自身健康的意识不断提高,不论大小病都要去医院看病检查。如果医院的医疗技术和服务态度跟不上,有时不可避免地就会出现一些医患纠纷。

  此外,医闹专职人员的存在,也会导致一些恶性医患纠纷频发。

  目前医疗纠纷投诉解决渠道不畅通,也是导致纠纷的一个原因。

  赵青民表示,医闹问题的存在,是以医患矛盾为基础的。有的是患者家属故意找茬,借着正常的医疗事故大做文章;有的则是医院方面的疏忽和失职造成医疗事故;当然还有一定的社会环境原因。

  措施
  
  第三方调解纠纷
  
  4月30日,国家两部委发出的通告明确规定,要严打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各种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今年3月27日,针对黑龙江哈尔滨市发生的患者刺伤医生的恶性刑事案件,国家卫生部发布了特急通告,要求各卫生机关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

  据悉,目前医疗纠纷解决常见的办法,主要有医患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医学鉴定渠道、诉诸于法律。

  咸阳市卫生局医政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解决的正常程序都很繁琐,需要时间和过程。一旦发生某些死人的医疗纠纷,一些患者家属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就会选择医闹,只想追求一种短平快的效果。”

  去年咸阳成立了第三方医疗调解委员会,“这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解决了医疗纠纷。截至目前,通过第三方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已有几十起。”市卫生局医政科相关工作人员透露。

  昨日从咸阳市卫生局获悉,预计今年6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第三方医患调解委员会机制,“引导患者通过正常的渠道解决医患纠纷。”医政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国家两部委发布的通告,可在一定程度上对医患纠纷的发生起到震慑作用。”
  
  说法
  
  抓医闹实质是关键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房立刚认为,现在两部委发布通告,首先是一个进步,至少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这件事,虽然以前的《刑法》、《治安管理条例》都有提到,但成效不大。公安系统加入,必将会有力地保护医护人员的安全,保证医疗秩序的正常。

  谈到发布《通告》之后,能不能彻底解决医闹问题时,他举例表示,这好比水污染了,找到污染源头,才可以保证清水长流。

  同样,在医闹问题上也是如此,单凭一个《通告》想要彻底解决问题是不切实际的。

  要挖掘医闹背后的实质问题才是关键,只有真正找到了不安定的源头和原因,对症下药,才能保证稳定和谐。

  房立刚说,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司法裁判体系,是处理医患纠纷的唯一有效的途径。《通告》只强调了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这没有错,但更应考虑如何治本的问题。

  本报记者  严淑萍 实习生 汪明伟

  ◎声音
  
  终结医闹不能止于严打
  
  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后,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通告还称,禁止侵害医务人员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5月2日本报A15版)
  
  医闹作为非理性的违法、过激,甚至暴力行为,已超出正常的“维权”范畴,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也构成了对其他患者就医权益的无形侵犯。开展依法打击医闹、号贩,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专项治理行动,对于遏制在医院烧纸钱、设灵堂、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等医闹行为的频发势头,切实保障医务工作者的人身安全,为患者就医营造安全医疗环境,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不过,医闹作为畸形医患关系的“升级版”,在高调严打的同时我们更应冷静深入地思考:为什么会闹,如何防止医闹?构建安全稳定的医疗秩序不能止于“专项治理”,重塑理智、和谐的医患关系需要完善规范的制度设计。
  
  首先,改善医患关系应坚持“疏”、“堵”并举。尽管医院暴力频发让医生成为“弱势群体”之说甚嚣尘上,但从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和患者有病求医的诉求考量,患者的弱势显而易见。
  
  从医闹产生的原因看,除了那些以“闹”为业的牟利之徒外,绝大多数的纠纷升级,都缘于沟通缺乏、疑惑难释、维权无门,其医闹的目的是为“讨说法”。因此,严打医闹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如何让患者消气释疑。只有充分尊重和最大限度满足患者的知情权、话语权,才能化干戈为玉帛。
  
  其次,遏制医闹需破除“闹大维权”的思维。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法治观念的缺乏和规则意识的淡薄,“爱哭的孩子有奶吃”、“闹大才能维权”的思维,不仅适用于医疗纠纷的解决,而且几乎已经成为可以通行各个领域、实现各类诉求,甚至成就非分之想的屡试不爽的潜规则。
  
  而当事单位对“闹大”行为报以拿钱消灾、息事宁人的容忍态度,又在无意间助长了这种不当思维的泛滥蔓延。如此互为因果的恶性循环,社会危害极大,必须依法铲除,让纠纷处置回归法治。
  
  其三,摆平纠纷需建立“第三方”裁决机制。按理说,对医闹的公平界定,应当包括无理取闹和有理也闹两种情况。而《通告》中“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的表述,已经表明了政府对各类医闹的零容忍态度。但前提是必须厘清“理”,即有一个“说法”。
  
  在当前医患间缺乏信任的僵局下,医院会不会利用信息优势和与鉴定机构的关联推责成为人们的担忧。推动医患关系走向良好互动,必须有赖客观、公正、中立的第三方的积极作为。这或应成为根绝医闹生长土壤的关键所在。(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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