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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吗?咸阳女子征信未过无法买房,恒大:2万定金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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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7 17: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段时间以来,陆续有人反映位于三原县的陕西恒大世纪梦幻城不退定金或延期退登记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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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顾问称征信没问题 交定金后无法购房

6月11日,李女士反映称,她于5月1日与陕西恒祥伟弘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陕西恒大世纪梦幻城认筹协议书》,协议约定,签署本协议时,李女士支付2万元作为优惠登记金,签署正式认购协议后,开发商有权将登记金转为认购定金,登记金收款收据更换为认购定金收据。

5月5日,李女士认购了位于三原县南环路西延段的陕西恒大世纪梦幻城商品房一套,双方签订了认购书,约定在签署本认购书时,原支付的2万元登记金作为定金转入房款。

“置业顾问说我征信没问题可以放贷,我才选房的,可交了定金后,银行说我的征信有问题,贷不了款,所以没有办法买房了,但是售楼部却不给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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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经理:定金不退

6月16日上午,陕西恒大世纪梦幻城销售部古经理其称,李女士的征信没有问题,贷不下来款的原因是其名下有负债,只要她把负债还清了,就能放贷。“如果她暂时不想清负债,也可以把房屋进行转户。”古经理称,“在签署认购协议书之前,我们会对客户征信等问题进行查询,如果确实有问题,就不会让客户签订认购协议书,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定金是不退的——优惠登记金可以退,但定金不退。”


购房者:买不成房不是我的原因造成的 理应退定金

对于古经理的说法,李女士并不认可。她说:“我名下有负债我心里很清楚,就担心银行不给放贷,所以一而再再二三问置业顾问征信能不能通过,并且还查询了征信情况发给了置业顾问,置业顾问一直给我说没问题,银行能放贷,我才签订认购协议的——我目前没有能力还负债,要不然也不会把房买到三原。对于转户,我不能接受。离婚买房老公不同意,把房子转到别人名下,别人不一定同意,即使同意,以后有可能还会产生一系列纠纷——现在房子买不了,售楼部没将放贷政策了解清楚,才导致不能顺利买房,这不是我的原因造成的,售楼部理应给我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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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购房者:登记金不按约定退还

与李女士类似情况的还有任女士,其称,她5月4日认筹了陕西恒大世纪梦幻城房屋一套,签订了认筹协议,交了2万元登记金,协议约定如果没有选到满意的房屋,一个月内退登记金,但至今未退。

记者从任女士提供的一份《线上认筹协议书》看到,第八条写着:如公开发售日不能认购到客户意愿房屋或者放弃认购意愿,开发商公开发售日后30天内通知客户到指定地点办理全额无息退还登记金手续。

“现在一个多月时间过去了,没有退款,我屡次追问什么时候退款,置业顾问说3到6个月后退,但只是口头说说,我让他们写个协议,把退款时间说清楚,他们也不写。”任女士无奈地说,“协议上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没想到却不信守承诺。”

6月16日下午,陕西恒大世纪梦幻城售楼部置业顾问朱女士称,5月5日楼盘发售,一共有三次选择机会,第一次选择之后,任女士没选到满意的房子,后面两次选择嫌麻烦就没选了。随后,她主动联系任女士办理退还登记金手续。“协议上写的是30天内办理退还登记金手续,并不是说退款到账,因为要报批、走流程,实际退还到个人账户需要3到6个月时间——我已走了加急流程,已给任女士做了解释,具体到账还需要时间。”朱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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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订金、定金、预付金……这些概念要分清

对此,陕西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斌,其称,根据《商品房认购书中定金的处理》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林斌律师称,在日常生活中,签订协议中经常用到的是“订金”、“定金”、“预付金”、“押金”等概念。上述词语中,只有“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具有担保的作用。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定金的规定主要有《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五百八十七条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其中“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都是定金担保的惩罚性的具体表现。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其他的“订金”、“预付金”、“押金”则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

征信出现问题银行不能放贷 开发商应当退还定金

林斌律师指出,本案中,李女士第一次签订认筹协议,开发商收取了2万元登记金,此后开发商如果进行征信查询,认为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后来签订了认购书,登记金转为定金,现在办不了贷款,应当予以退还。办不了按揭贷款,主要是开发商违约或者工作失误。如果开发商在签订认筹协议后,认真查询并审查购房人的征信及能否办理按揭贷款,才不会出现后面签订认购书的情况。

而任女士的登记金具体退还时间,因为协议中没有写,双方应协商解决。

不论是定金还是登记金,如若开发商不予退还,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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