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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欲挑逗情夫给其发艳照 反被敲诈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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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是胖孩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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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13: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夫之妇罗女士是西安人。2009年12月,在网上认识了同样有家室的江西人彭某。
  
  两人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半年时间,一直在网上保持着密切的暧昧联系。2010年5月,彭某来西安与罗女士见面。之后,彭某并没有返回江西老家,而是与罗女士在西安租了一间房子,过起了同居生活。3个月后,两人觉得这样偷偷摸摸的日子不会长久,于是决定“好合好散”。收拾好东西,彭某回了江西老家。
  
  彭某回家后,罗女士用手机给彭某发了四张照片,两张穿三点式的半裸.照,两张一丝不挂的全裸.照。过了不久,彭某给罗女士回短信了,可他,没有说罗女士爱听的甜言蜜语,而是向罗女士借2万元钱,称为了还其舅舅的欠款。
  
  罗女士委婉拒绝了彭某,不甘心的彭某干脆打来电话:“你赶紧上QQ,我给你看一段新鲜刺激的东西。”罗某上线后,惊出一身冷汗……
  
  原来,彭某用手机对着摄像头,向罗女士展示之前收到的裸.照。并威胁道:“如果不给钱,我就把这照片发给你丈夫。”
  
  罗女士悔不该当初“红杏出墙”,但只能忍气吞声。于是,彭某成功敲诈2万元。随后,彭某欲壑难填,以同样手段,多次敲诈罗女士现金17万元,以及价值14万元的丰田卡罗拉轿车一部。
  
  几经折腾,罗女士不堪如此负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彭某手机号、QQ号等信息,警察很快将彭某抓获。
  
  碑林检察院审查认为,彭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遂对其依法批准逮捕。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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