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民政局局长张万春 民政工作关系到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困难群体、弱势群体。昨日,咸阳市政协委员、咸阳市民政局局长张万春接受了本报专访,就近期引起热议的低保、流浪儿童回家、殡葬改革等问题进行了畅谈。
●谈1元关爱
将积极推动“1元关爱”
记者(以下简称记):本报推出了针对80岁以上老年人的“1元关爱计划”,作为民政部门对这样的民间社会关爱行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张万春(以下简称张):今年2月份,积极响应陕西省慈善协会和《华商报》社的倡议,市慈善协会和《今日咸阳》报社在咸阳联合推出了对80岁以上老人的“1元关爱计划”,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不少商家和市民踊跃参加,设身处地的为老年人排忧解难,用爱心温暖老年人身心,在全社会营造了一个浓厚的尊老敬老助老氛围。
作为民政部门,将积极配合慈善协会和新闻单位,推动这项活动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并且要认真落实高龄老人保健费发放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做好《敬老优待证》办理工作,让咸阳65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的敬老优待政策。
●谈最低保障
严防“富人骗低保”
记:全国各地都发生过“富人骗低保”这样的事件,从咸阳来说,会从什么方式做起以规避这一现象的发生?
张: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经济社会最后一道安全防护网,对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至关重要。
咸阳市城市低保制度从1998年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从2007年实施,已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共保障城乡困难群众33.2万名。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发生过“富人骗低保”和“真正的穷人吃不上低保”的事件,引起了广大群众的不满。
产生问题的根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障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个人及家庭实际收入调查难度大;二是基层工作力量十分薄弱,调查工作不够深入细致;三是部分基层干部有优亲厚友现象。
民政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大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标准、申请程序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严格坚持“两榜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各县市区对城市低保每季度核查一次,对农村低保每半年核查一次,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坚决退出保障范围。
●谈流浪儿童
年底街面将无流浪儿童
记:3月2日,咸阳市启动“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活动,对于咸阳街面上的流浪乞讨人员,应该怎样做?
张:咸阳启动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力争到年底实现全市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作为民政部门,不仅要完成好任务,还要对街面上其他流浪乞讨人员做好救助工作。
我们将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以及市民护送来的流浪乞讨人员全部接收并及时救助。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各级救助管理站不定期上街主动救助,劝导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站求助。
对妇女儿童和年迈体弱者,及时安排专人护送其回家;对失去父母和监护人的孤儿,按规定送福利院供养;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及时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去年全市救治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医疗费达180多万元。目前,咸阳已有10个县级救助管理站完成了新建、改扩建任务。
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咸阳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永寿县救助管理站新建工作。
●谈殡葬
改革适时开展平坟还耕活动
记:强制买卖骨灰盒、天价墓地等事件曝出后,很多网友戏言“死不起”,请问殡葬改革如何推动?
3月21日,有消息称,西安市民基本殡葬费有望全免,低保对象等最先免,请问咸阳的殡葬改革具体步骤有哪些?
张:3月21日,殡葬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咸阳殡葬改革出现了停滞甚至反弹现象。去年,市委、市政府要求市民政局加强调查研究,尽快拿出解决方案,并专门成立了市殡葬管理处,推进殡葬改革。
经过深入调研,我们已草拟完成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咸阳市开展平坟还耕制止乱葬乱埋工作实施方案》,正准备报送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对于乱葬乱埋的现象。通过试点,我们会适时在全市大力开展平坟还耕制止乱葬乱埋活动,实现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同时要科学制定推行殡葬惠民政策。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对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特殊困难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殡葬基本服务给予最大的优惠。
“十二五”期间,重点加快市殡仪馆的迁建和县市区殡仪馆的新建、改扩建工作,建立县级公益性公墓13个,经营性公墓7个,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服务网络。也将加大对殡葬管理执法管理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天价墓园要坚决停止销售。
本报记者王维肖/文侯建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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