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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吕敏(左)20 年前酒后杀岳母, 日前向咸阳警方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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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家住彩虹生活区、时年36岁的吕敏,因酒后与妻子家庭矛盾激化,怀疑岳母从中作梗。一怒之下,他手持菜刀将住在他家的岳母戴某杀死,潜逃20年后,迫于政策压力和内心忏悔,吕敏向咸阳警方投案自首。
“我想自首”
3月16日,一名身材消瘦、神态略显疲累的男子,只身来到咸阳市公安局信访处称:“我要自首”。
了解事情缘由后,咸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韩渭云,立即连同市公安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与投案者沟通、交流。16日下午3时许,投案人所属辖区分局——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接到市公安局信访处电话,称潜逃20年的犯罪嫌疑人吕敏在市局投案自首,要求分局将其带回审查。
得知情况后,彩虹分局局长苏存虎,安排主管刑侦副局长任文清,带领刑警大队大队长王选良及部分民警,前往市公安局将吕敏带回分局。
20年前杀害岳母
后经刑警大队审查证实,投案者为吕敏(化名李平,其户籍资料已被注销),男,1956年5月16日生,江苏无锡市人,原住彩虹生活区,系原彩虹动力厂锅炉车间职工。
因妻子频频“无事生非”,1992年3月23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吕敏,酒后与其妻子肖某家庭矛盾激化,怀疑岳母从中作梗,吕敏遂用菜刀将住在他家的岳母戴某(时年57岁,系西北国棉七厂退休职工)杀死后潜逃至今。
据嫌疑人交待,在近20年的逃亡生涯中,他曾化名李平,先后在四川、甘肃、青海、宁夏、河南、湖北、山西等地流亡,然后隐姓埋名。
多年来他一直生活落魄,流离失所,东躲西藏,整日心神不安,度日如年,特别是每看到警察、警车后,更是提心吊胆,惶惶不安。
最终,迫于各种外界压力和内心忏悔,决定投案自首,以求了却自己的心结,争取宽大处理。
3月16日,吕敏终于下定决心,从宁夏乘坐长途汽车回到咸阳,到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3月17日,吕敏被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刑事拘留。
通讯员李杰华本报记者赵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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