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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320万元将资助680名咸阳贫困大学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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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1 09: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资助人数

省市两级320万元

资助咸阳680名新生


据了解,2016年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院校国家计划内录取的咸阳市城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被纳入资助新生范围。同时,2013年-2015年资助的孤儿大学生继续列为资助对象,且不占用县市区资助分配名额。

今年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分为省级资助和市级资助,省级资助220万元,市级资助100万元,一次性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680名。其中,全日制本科院校480名,每人5000元;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院校200名,每人4000元。“资助标准和去年一样,资助人数比去年增加70名。”咸阳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称。

资助条件

已接受其他资助的学生

不作为资助对象

记者了解到,今年对资助对象有多方面要求,包括城乡低保户家庭,无力支付高校学习和生活费用的新生;经济特别困难的军烈属、优抚家庭新生;社会福利院孤儿、社会散居孤儿被普通本、专科(高职)院校录取的全部新生;其他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新生。值得注意的是,凡被军队院校录取或被录为国防生的学生不在本次资助范围,或已接受其他单位、组织、个人资助的学生不再作为本次活动的资助对象。

不过,对于今年市级资助的孤儿大学生,经咸阳市民政局核实身份后,在大学学习期间,按照当年省、市的资助标准,每年一次性给予资助。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个人带相关资料

向村(居)委会申请

凡符合资助条件的个人尽快携带申请书、城乡低保证明或贫困家庭证明、高考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属军烈属、优抚家庭的附优待抚恤证等资料,向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居(村)委会审核把关签注意见盖章后上报乡镇、街办初审。

乡镇、街办将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对符合条件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按分配资助名额报县市区民政局后,按时、足额发放资助金。

据了解,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向咸阳市民政局上报资助对象审核相关资料的截至日期为,本科于8月15日前、专科(高职)于8月20日。在此也提醒符合条件需要资助的困难家庭及时按程序申报、申请资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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