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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刘宏刚 记者薛玉娟)去年4月份,三人驾车在三原县仁里村盗窃山羊,被人发现。主人追上车,撕扭中,其被推下车,后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案件已移交至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11年4月30日,泾阳县农民杨小岗,伙同同县的岳随超及三原的张隆,驾车在三原县独李镇仁里村盗窃奶山羊时,被主人段和义发现。段和义追上车夺羊,岳随超对段和义殴打,将其从正在快速行驶的车上推下,致使段和义受伤。三人逃离后,以700元的价格将所抢的羊,卖给耿金学。
段和义被送往三原县医院进行抢救,后因救治无效死亡。
2012年1月18日,以抢劫罪、盗窃罪追究杨小岗、岳随超、张隆刑事责任,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追究耿金学的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对四人提起公诉。
本案中的杨小岗自去年4月底开始,伙同他人,在三原、泾阳、渭城区、甘肃正宁县等地偷盗山羊。作案12起,共盗取成年奶羊14只,累计涉案金额达上万余元。在关中农村,养家畜一直是部分家庭的谋生之路,为防止因遭盗窃不恰当的阻止或者反击行为造成自身受到伤害的案件再次发生,警方作出以下提醒:
首先,尽可能将山羊圈养在家中,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夜间听到羊叫声、狗吠声,要开灯召集众人查看。
其次,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迅速设法召集家人及左邻右舍与犯罪分子搏斗,将其抓获。但在势单力孤的情况下,切不可与其发生正面冲突。要悄悄记下犯罪分子的年龄、身高、体态特征、人数、车辆类型及号码,或悄悄打电话报警。
再次,对日常那些骑自行车、电动车、驾驶摩托车及汽车走家串户收购山羊的人员,要保持高度的警惕,预防这些人员是白天踩点,而夜间却上门行窃。
一旦发生山羊被盗案件后,不要触碰破坏现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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