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原创新闻,转载请注明出处,违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昨日,渭城区法院底张法庭公开审理罗玉清与殷跃平财产纠纷案本报记者周哲摄 继母罗玉清1995年和殷跃平的父亲结婚,父亲2010年去世后,财产纠纷便进入这对“母子”的生活中。去年11月,罗玉清将殷跃平起诉至法院。
法院多次上门调解无果,昨日在渭城区北杜镇靳里村公开审理此案。庭审后,法院邀旁听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处理这起纠纷。对于群众各退一步的意见,二人虽接受,但因金额问题,最终未能达成一致。
庭审 原告:靠他人接济度日
昨日上午,北杜镇靳里村不少群众,聚集在该村社区服务中心大院内,旁听渭城法院底张法庭审理罗玉清、殷跃平财产分割案。
庭审开始后,原告代理人向法庭陈述了罗玉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理由和事实。
1995年5月,罗玉清与殷树民登记再婚,殷树民是该村卫生员。婚后,罗玉清和丈夫及其儿子殷跃平一家生活在一起。后来,在前院盖起4间平房。
2010年11月4日,殷树民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殷树民去世后,殷跃平要求和罗玉清分开过。罗玉清在陈述中称,殷跃平什么都不给她,她无法生活就去拾破烂。靠着乡亲们借给她一些粮食,勉强度日。后来殷跃平的妻子将厨房门也锁了起来,甚至还要撵她走。
于是一纸诉状,罗玉清将殷跃平等兄妹三人告上法庭,请求依法分割丈夫遗产(房子造价3万元整、补发工资共计2000元、卫生所修造补助10000元),以及返还其与丈夫共有的4亩地。
被告:房不是父亲个人财产
作为被告一方的殷跃平三兄妹则称,罗玉清1995年来到他们家时,殷跃平已成家。1997年殷跃平夫妻出资,在原旧房基础上翻建三间平房,所以他们认为对于房屋,罗玉清无继承权。
殷跃平说,父亲死后,仅有一年的补贴工资840元,而卫生所门前定做的大广告牌,乡卫生院扣了800元,所以罗玉清请求的2000元工资与事实不符。关于1万元补助款,他也只拿到8000元,最后也都用来装修卫生所。对于返还承包地,他认为应由村委会解决分配。
据殷跃平讲,他父亲自2002年生病至去世,就医共花去家里7万余元,而罗玉清当时未出一分钱,所以要享有死者遗产,就应当承担相应义务。
在举证的最后,殷跃平一方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其父生前的“遗书”。据其讲,这是其父生前,与罗玉清签的一份离婚协议书。落款日期为2010年3月18日。在庭审中,罗玉清拒不承认此事。
调解 希望双方各让一步
法庭调解时,因为双方对调解方案均不认可,最终因调解未能达成休庭。
审理此案的渭城区人民法院底张法庭工作人员在休庭后,邀请旁听群众发表意见和建议。
渭城区人大代表任军田表示,他希望原被告双方不要因为个人情绪,使彼此关系变僵。他也希望审理此案的法官,能本着重调解轻判决的原则,妥善处理此案。
其他群众也都希望双方能各让一步,不要走到最后的宣判。
因为钱双方未达成协议
最后,法官再次进行调解,而对于旁听者的意见,双方均表示愿意听取。罗玉清和殷跃平双方均做了让步。
住的问题,罗玉清只要一间房居住;除她本人所耕种的承包地之外,不再要其它土地,只要殷跃平每年给她几袋粮食就行。该两项,殷跃平表示同意。
但是谈到钱的问题时,罗玉清坚持要3万元,但是殷跃平说自己最多只能给200元,双方最终未能达成协议。
本报记者薛玉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