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晚,姚先生约朋友一起去世纪大道的海泉湾泡澡,谁知洗完澡,更衣时发现被锁在柜子里的衣服有被人翻过的痕迹,而且兜里的2000余元现金没了。“海泉湾里有小偷。”姚先生称,他要求酒店赔偿损失,但被酒店拒绝。
4位浴客称丢了钱
当日晚9时许泡澡完毕后,姚先生和朋友起身去更衣室换衣服,等他打开锁着的更衣柜时,发现兜里的2000余元钱不见了。而就在同时,和他们同在更衣室的樊先生在开更衣柜时,发现柜子的锁打不开,“我们反复试了三次都没打开。”樊先生说,随后他们叫来了保安开锁。“服务员是拿着起子将锁打开的。”樊先生说,“柜子打开后,里面原本挂着的衣服都堆在柜子里。”一摸,兜里的钱包不见了。“钱包里有2700块钱呢。”樊先生称。除了樊先生和姚先生,同一时间段内同一更衣室内,还有其他两位消费者也发现兜里的钱不见了。“我丢了2500元。”“我丢的大概在2000元以上了。”其他两位消费者称。
在前台找到空钱包
樊先生说:“当他朋友打开柜子时发现,柜子的锁眼处有被撬过的痕迹。”当日晚上11时许,记者在姚先生朋友的带领下去更衣室查看发现,其中一个柜子的确存在着被撬过的痕迹。但是姚先生和其他两位消费者称他们的柜子打开时,一下子就开了,没留意到很明显的被撬痕迹。
钱包丢了以后,樊先生和他朋友一起在更衣室找钱包,并未发现,结果在结账时,前台失物招领处放着钱包,里面只剩下信用卡和银行卡,不见现金。
对此,当晚前台服务人员说:“这个钱包是工作人员在更衣室地上捡到后交到前台的。”同时在前台还有一个装有现金的钱包,“这个也是工作人员捡到后交过来的。”前台工作人员说。
“这儿肯定有小偷,要不然我们的锁衣柜咋会被撬,现金咋会不翼而飞呢?”姚先生说,他的钱是装在兜里的,现金没了,他也没办法结账,“我兜里的钱丢得一分钱都没剩下。”
消费者索赔遭拒
发现自己兜里的现金不见了,姚先生和其他三位消费者找酒店索赔。“我们是在这儿消费的,酒店就应该保障我们的所有安全。”姚先生说。但是海泉湾并没有满足姚先生等人的要求。随后姚先生等人向公安机关报警。当日晚上,针对姚先生等人的遭遇,海泉湾前厅经理李慧表示:“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也很抱歉,但是酒店四处都粘贴有提醒消费者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的警示语,现在这种情况发生了,我们也不好说责任在谁,只能等待警察的最终调查结果。”
当日,在海泉湾前厅进入洗浴中心的进口处,竖立着一块牌子,上面其中一条就是提醒消费者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此外在更衣时的每个柜子打开后,也会看到一个提醒消费者保管好贵重物品的蓝色提示牌。酒店前厅为消费者专门设置了一个贵重物品保管中心,消费者完全可以把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免费寄存。
“去年酒店也发生过一起类似事件。每到这个时候,来酒店消费的人就比较多,除了住宿之外,其他消费一律不需要证件,有人来消费,只需办理一个号码牌就可以进去。”李慧说,他们在每个更衣室还有两名保安和两名工作人员不定时地走动。
“如果真的有保安和工作人员在更衣室走动,那我们的钱还会丢吗?”樊先生有些怀疑海泉湾的安保制度。
昨日,记者从秦都警方了解到,针对姚先生等人在海泉湾的遭遇,他们已刑事立案,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律师声音
酒店有责任赔偿损失
“我们来这儿消费,现在钱财被偷了,难道酒店就不应该负责任,给我们赔偿损失吗?”对于酒店的处理态度,樊先生甚是不满。
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房立刚说,从法律角度来看,酒店应该赔偿消费者的损失,而且是全额赔款。尽管酒店有“贵重物品妥善保管”的提醒,那也只是提醒消费者一种交易习惯,这要看消费者习不习惯。
“既然酒店更衣时的柜子是锁着的,也就证明了更衣室的柜子是可以保管消费者财产的,现在消费者的财产受损,这也说明了酒店的安保存在着漏洞,酒店有责任给消费者赔偿损失。”房立刚说。
此外,房立刚称,如果四位消费者丢失的现金数额情况属实,钱财数额巨大,这就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公安机关应该尽快立案调查。但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并不影响消费者向酒店索赔。(本报记者 严淑萍 赵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