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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对于学生们来说最幸福的寒假也将如约而至。除了大学的期末考试及放假时间灵活安排外,本月16日(下周一)开始,咸阳市的中小学生将开始享受为期21天的寒假。日前,咸阳市教育局出台规定,强调中小学不准以任何形式补课,同时为同学们的假期生活“减负”。
不得组织进行任何形式招生考试
咸阳市教育局基教科工作人员介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不得组织全县(市、区)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学校期末考试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命题,不得擅自增加考试难度和次数。
“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并充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工作人员介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寒假前和寒假期间不得组织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和学生分班考试,也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不经批准举办实验班、特长班。
小学低年级不布置寒假作业
规定要求,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学生假期学习、生活需要,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小学低年级不布置寒假作业。“对于小学高年级和初中学校,则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市教育局基教科工作人员说,倡导、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健康、有益的活动,教育学生在寒假和春节期间,不去营业性歌舞厅、游戏机房、营业性网吧等不适宜中小学生进入的场所,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对于有条件的学校来说,还可以将文体设施、图书馆(室)等向学生开放,以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同时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不给学生增加过重课业负担,让中小学生过一个健康文明的寒假和春节。开学前收费项目要公示
据介绍,今年咸阳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2012年寒假从元月1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星期一)起,2月5日(农历正月十四,星期日)结束,2月6日报到一天,2月7日正式上课,寒假共21天。
咸阳市教育局要求,不得推迟放假时间或提前开学上课,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辅导。
据介绍,在下学期开学前,中小学校要组织教职工提前返校,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公布开学报名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新学期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并公布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投诉电话,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咸阳市教育局对于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公布了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33328101。(本报记者张静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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