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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元旦给老师送礼物,以此表达对老师的感激,本无可厚非。然而,秦都区职业教育中心却要求学生给老师送礼物,众家长就不太乐意了,“钱多钱少不说,性质都变了。”
“老师要求交礼物钱”
张帆(化名)今年16岁,在咸阳市秦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前教育(2)班就读。前几天,张帆及其班上其他30多名同学,每人在其班干部处交了2元的“礼物费”。张帆说,这钱是她班主任张萍在年底的一次班会上要求他们交的,“说是年底了,得给代课老师买礼物。”该班另一位同学刘丽(化名)透露,实际上交这笔钱的,不光是他们班级的同学,“据说全艺术系的学生都得交。”
刘丽说,艺术系共10个班级,每个班30多名学生,全系共十五六名代课老师。
记者随机走访该系其他班级的同学,他们证实了刘丽的说法。
元旦前,刘丽、张帆所在的艺术系举行了元旦联欢晚会。当晚,该系学生干部“用同学们每人交的那两块钱”,给代课老师购买了抱枕、水杯等礼品。
家长认为“性质变了”
“节前送老师礼品,本来就是应该的。毕竟老师一年辛辛苦苦代课,为我们付出很多。”3日下午,在秦都区职业教育中心校门外,一名男同学这样说。采访中大部分学生对此无异议,这与他们这次所交费用“才两块钱”的金额不大有关,“每天坐公交都得两块钱,花两块钱给辛苦了一年的老师买礼物,又有什么不可呢?”
不过,该系一学生家长李女士对此事的看法不同。“老师是教书育人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整个教师队伍的形象,如果学生主动给老师送礼物,这没什么,花上百元都无所谓,可要是老师要求学生这么做,哪怕是一毛钱,这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随机被访中,不少市民赞同李女士的看法。
校方称班干自发提议
3日下午,该校学前教育(2)班班主任张萍表示,她已不记得自己曾在班会上说过收费送代课老师元旦礼物的话,“如果说过,也肯定是一时口误。”
昨日上午,咸阳市教育局职教科科长范志刚说,如果情况属实,可以肯定的是,这种行为是绝对不应该的,教育局将即刻着手调查此事。
随后,该校办公室负责人王建鹏回电称,经查,收取每生2元钱给代课老师买礼物的事情,校方并不知情,就连收费的艺术系系领导也不知情,这种收费行为完全是个别班级班干部的自发提议,而且校方在调查过程中,“也没有学生给我们说,他们是被老师要求后才交这两块钱的,而是一些班干部在年底时加收的班费。”
王建鹏称,他们已责令收费班级,于昨日上午将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给了学生。随后,张帆等人证实,已收到了班干部的退费。
本报记者黄香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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