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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严淑萍)自今日起全市范围内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统一上调,其中秦都、渭城两区的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为每月750元,其他县区的失业金标准也统一上调了。
昨日,从陕西省人社厅了解到,根据《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陕政令第88号)规定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一类工资区750元/月,二类工资区682.50元/月,三类工资区637.50元/月,四类工资区592.50元/月。
此外,与失业保险金相关的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补贴;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住院医疗补助金最高限额;女性生育补助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满后不能重新就业且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继续领取失业金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等失业保险待遇标准随之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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