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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3年高中,没住过校,可还是每学期给学校缴260元的住宿费,对此,泾阳泾干中学高一年级学生青青很难理解。然而校方对这一做法的解释是,学校有充足的宿舍楼提供给每个学生,校外环境复杂,学校让学生住宿是为了保护学生。
学生
走读生也要缴住宿费
昨日,记者来到泾阳县泾干中学,询问从高一到高三、高补的部分学生,除了高补学生反映当时入学时,由于成绩较好没缴住宿费外,其他学生均表示:“学校每学期开学都会收取260元的住宿费,并且是和学费等一起收取。”从多位学生和老师处了解到,泾干中学现在约有4500名学生,大部分同学表示学校收取的住宿费当时都开有票据,但部分同学称票据已交给班主任。家住泾阳县城,离学校只有十几分钟车程的高三学生阳阳,昨日将自己保留的一份票据拿给记者看,票据上显示,泾干中学使用的是陕西省中小学生代办费统一票据,食宿费有260元,体检费有20元,收费时间为2011年7月25日。尽管票据上显示为食宿费,但昨日从该校多方了解得知,这“食宿费”其实只有住宿费,学生吃饭一般都是自己出钱购买。难道学校不能申请走读吗?多位学生表示“可以走读,只要向学校申请就可以了,但是住宿费还得缴。”
除了走读生要缴住宿费,学校多位学生反映该校平时还收取学生补课费、卷子费、月考费等各种费用。
学校
都是为了保护学生
随后记者联系到校办,该校办公室主任吕宝平对走读生也要缴住宿费的解释为:“2005年的时候,县上帮助学校引进开发商,建设学生公寓,设计的公寓可容纳4500人,基本上学校所有的学生都可住校。考虑到学校外面环境复杂,对学生不利,所以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都住校。对于部分走读生缴住宿费,主要是这部分人很少,再加上学校如果对这部分学生开放,其他学生也有各种理由去校外住。”此外,记者在泾阳县政府网站发现的一份2005年的简报上说,“县教育局针对泾干中学4700名学生没有宿舍,家长意见较大的问题,积极向社会引资1700万元,建设学生宿舍。”
吕宝平介绍,学校当时和开发商约好学生公寓盖好后7年所有收益归开发商,7年后公寓所有权归学校,按照吕宝平的说法,泾干中学现在每年要支付给开发商近300万元的费用。“学校收取的这个住宿费其实只是帮开发商代收,这个住宿费是经县物价局备案的,每学期的这些住宿费根本不够,学校还得补一部分钱给开发商。”
物价局
每学期的住宿费有备案
针对吕宝平的说法,昨日,记者来到泾阳县物价局,致电该局价管股股长申东元,他表示:“泾干中学每生每学期260元的住宿费的确在我们这里有备案。”那么泾干中学学生反映的学校向走读生收取住宿费以及向学生收取补课费、卷子费、月考费等各种费用,教育部门是否知情?昨日,记者来到泾阳县教育局,该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将记者所反映情况做了记录,记者要求见一下相关领导,被告知“领导不在,等他回来再回复你。”随后吕宝平也来到教育局,并表示:“我们是按照学校有自助办学的权利收费的。”
截至记者发稿,并未得到泾阳县教育局任何电话。
政策
代收费须坚持自愿原则
据悉,按照《关于我省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1〕124号)文件:“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对于高中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有住宿费、自行车保管费、伙食费三项;代收费有课本费、学生健康体检费、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三项。各地中小学校不得将国家已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文中学生均为化名)本报记者郭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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