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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元旦、春节到来,购物卡开始受宠。虽然国家实施大额购物卡实名登记制以限制规范商业预付卡,但昨日记者走访咸阳各大商场发现,购物卡实名制不实普遍存在。实名制不实个人信息无人核对
昨日,世纪金花商场办理购物卡处,前来办卡的用户络绎不绝,他们多是为了过节送礼办卡。虽然窗口外张贴着商业预付卡的管理通知,但是大额购物卡实名制并不乐观,办卡时不看身份证、填写个人信息无人核对现象普遍存在。一位刚办完购物卡的先生介绍,他一共办了十张一千元的购物卡,“这些都是给自己办的,过年送客户”。询问是否需要身份证时,他说:“不用带身份证,啥都不用。”“只要上万就要实名制,一万元以下不用。”工作人员介绍,总金额达到一万元就要身份证,但是没带身份证,也可以填单子,把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留下就行。在开元商场,商场购物卡有1000元、500元、300元、200元4种面值,办理购物卡总金额上万的需要填写售卡办理单,包括姓名、身份证、电话、单位、地址等信息,可不出示身份证。工作人员介绍,5000元以下不用填写售卡办理单。对于办理单上填写的信息,商场也不会核对,办卡人信息的真实性,她也难辨真假。
“灵活运用”办卡人化整为零
为了规范购物卡的发行、使用,遏制购物卡犯罪,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多项规定,特别是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大额购物卡实名登记制度。虽然商场有实名要求,但顾客在办理购物卡填写身份信息时,商场还是本着“灵活运用”的原则办卡发卡。一位办购物卡的先生告诉记者,昨日他在世纪金花一共办理了12张一千元面值的购物卡,都是为公司客户准备的,“这是给一个人的,现在最大面值一千,只能办10张卡送了,去年还能办五千面值的。”说起万元以上实名制规定,他表示,规定是规定,但可以灵活运用,不想填身份证了,可以分两次过去办。而且填写的身份信息,又没有人核对,随便填一个就行。此外,大唐购物中心和宝安广场也可办理购物卡。在两家商场的财务部了解到,购物卡最大面值为两千元一张,记者以单位需办理12张最大面值的购物卡为由,进行询问,工作人员均表示“不用实名制”,“不用带身份证”。
不记名卡面值不得超1000元
对购物卡实名不实,咸阳市商务局流通改革发展科科长赵国哲表示,今年8月份开始,商务局贯彻国家规范管理意见,对相关发卡企业单用途预付卡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整改。检查结果显示,咸阳市内的华润万家超市、人人乐、国美电器、苏宁电器、世纪金花(百货、量贩超市)、开元商城已经发放购物卡,其中并无大唐购物中心、宝安广场两单位。各发卡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办25号文件执行,赵国哲介绍,文件要求有三:一是实名制度,对于购买记名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预付卡的单位和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二是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三是限额发行,不记名单用途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单用途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将出监管细则规范预付卡发行
在人民路各大商场中,除大唐购物中心、宝安广场在发放商业预付卡外,人民商场、乐家购物广场都存在交现金即可办卡的情况,且卡的面值可自行决定。对大唐购物中心、宝安广场、人民商场、乐家购物广场在商务局检查时并没有发行购物卡,赵国哲表示,对于大唐、宝安广场等企业,它们并非统一经营,只是提供经营场所,在售卡后的管理上存在问题。比如市民买卡后在某商铺消费,后商铺因各种原因“消失”,市民后期维权或会难以实现。对于购物卡交易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赵国哲表示,首先市民有义务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同时发卡单位有责任核对办卡人信息。针对市场存在的问题,赵国哲介绍,下一步各相关单位将会拿出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商业预付卡的发行。实习记者郑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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