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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收孩子130元暖气费,很不合理。”昨日,两位市民致电本报,反映秦都中学收取学生暖气费,而该校校长则表示学校只收取了成本费。
学校收取暖费却未开票
市民郭先生的孩子在秦都中学上学,昨晚,孩子回家说学校要收取每人130元的暖气费,郭先生很纳闷:“不是不让收吗?”无独有偶,王先生也遇到了同样的困惑。昨日中午12时,秦都中学放学时,随机采访多位学生,初一到初三学生大部分表示学校要收取130元取暖费,而具体收费时间却不同。据学生反映,部分学生已交费但学校并没有开相关票据,今年并非第一次收取取暖费,去年,该校也曾收取每生80元的取暖费。据了解,秦都中学属于公办学校,校内并无住校生,学校的供暖主要是输送到教室和老师办公室,取暖主要靠锅炉供热。该校有学生1700余人,按每生130元收取,可收221000元。
“学校也很为难只收成本费”
昨日,就取暖费一事,该校副校长陈宏说:“我们也很为难,现在的家长会主动问学校有没有暖气,我们也是为了照顾学生。”据陈宏介绍,学校每个供暖季大概需要70吨煤,约花费11.9万元,这还不算电费、运输费、员工薪金等。“我们是综合了各项成本和家长需求才收取暖费的。”陈宏说。
陈宏同时介绍,2006年时,学校曾尝试和供热公司联系集中供热一事,“当时,供热公司要120万的碰口费,学校根本无力承担,之后校方曾多次和热力公司沟通集中供热一事,但对方一直不同意,所以去年,我们就开始自己买锅炉给学生供暖。”
针对家长“去年收取80元,今年却收130元觉得很不合理”的质疑,陈宏介绍:“去年,我们刚开始自己供暖,很多设施都不完善,实际供暖已经是11月之后的事情了,所以将这部分费用除去,实收每生80元。”
陈宏同时表示,“只要大部分学生家长认为可以不用暖气,那我们就马上关掉锅炉,不收费。”
公办初中不能收取暖费
秦都区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郭家树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小初中不可收取取暖费。根据咸阳市教育局和咸阳市物价局共同发布的《关于2011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咸政教资字〔2011〕333号文件,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一律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服务性收费规定,学校收取取暖费只针对住宿生,并规定了带暖气的学生公寓的最高住宿费收取标准。而据家长和校方均证实,学校属公办学校,校内并无住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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