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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何以避免?——一个咸阳小百姓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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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7 10: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灾难何以避免?——一个咸阳小百姓的反思

       8月12日,中国的又一个劫难日。天津滨海新区大爆炸、陕西山阳山体滑坡,两处灾难夺走了100多个鲜活的生命。“灾难最无情之处,不仅在于它会夺去生命,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还在于它总是冷酷地剥去所有的矫饰与伪装。”看到那些悲惨的画面,只要你是一个人,你可能就会忍不住有许许多多的发问。这些灾难难道真的无法避免吗?储存着大量危险化学物品的仓库为什么离居民区如此之近?工棚为什么会建在危险地带?我们的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科学性在哪里?你我的居住地会不会成为下一个灾难发生的地方?你我以及你我的家人会不会就是下一个将被灾难夺取生命的人?……
    带着诸多的疑问,我首先审视了我所居住的环境。我住在咸阳市文苑路,这条路的东侧是咸阳师范学院住宅区、西侧是咸阳市比较大的蔬菜商贸市场,菜市场的北部依次紧邻的是23路公交站和停车场、咸阳市天然气公司,天然气公司院内矗立着三个巨大的天然气加压储气罐,天然气公司北边还有一个液化气加气站。除此之外,咸阳市供电局目前还要在文苑路上方施工架设一条110千伏高压线。
     我们不仅要问在人口如此密集(仅咸阳师范学院人口已近2万)的地带,天然气储气罐应该不应该建在这里?高压线架空是否科学合理?咸阳市政府所做的城市规划和建设是否科学合理?环评报告是否科学完善?咸阳市文苑路的架空高压线和巨型天然气加压储气罐会不会成为下一个引发大爆炸的“假想敌”?
      当然,对于我们小老百姓的这一切疑问,恐怕咸阳市政府未必会给予答复。即使有答复,猜想也会如天津市政府的答复一样:拟建项目涉及的物料大多为危险、易燃物料,在物料运输、贮存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是,“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事故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表示:(瑞海国际把普通的物流仓库改成危险品仓库)按照危险品管理条例,改扩建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进行条件审查。根据我们的了解,该企业取得了相应审批,安全条件审查,是合格的。
       对于类似天津市政府的这类答复,我们小百姓只能自己去寻找答案。然而结果确实很不乐观。
   、据资料显示天然气、液化气均属于化学危险品和易燃易爆品。
      根据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根据2001年国家安监局颁布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规定,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米。
      别的问题姑且不论,单就天然气储气罐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就不符合要求。(储气罐不但紧邻交通干线,距咸阳师范学院也只有一百余米)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4年联合发布,并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电力规划规范》(第18页)“规划新建的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在人口密集区、繁华街道等,宜(第20页明确限定“宜”是指在条件稍许可的情况首先采用的)采用地下电缆线路。”的规定,文苑路东侧这条线路的施工,应采用地下电缆。
     原因很简单,文苑路不仅是人口密集区而且是繁华街道。咸阳市供电局在文苑路架设的110千伏高压线应采用地下电缆。
其次,《城市电力规划规范》(第17页)规定:城市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其中第4条为宜避开空气严重污秽区或有爆炸危险品的建筑物、堆场、仓库,第5条为应满足防洪、抗震要求。
     文苑路是咸阳市天然气总公司储气罐所在地,一旦天然气泄露,裸露的110千伏高压线是否会引燃连环爆炸,周边建筑是否会化为废墟,我们不得而知。而且,关中平原处于地震活动板块,一旦发生地震,极易引发天然气泄露,在此处架设110千伏高压线,是否会人为地增大公共安全隐患。
     面对我们自己寻找到的答案,一个伴随着巨大恐惧的疑虑随之而来:咸阳市文苑路的架空高压线和巨型天然气加压储气罐会不会成为下一个引发大爆炸的“假想敌”?
     总之伴随着天津大爆炸的巨响,我们不能不为我们的生存感到恐惧、不能不为咸阳市政府的规划和决策感到疑虑。

      或许小老百姓的疑虑和担心是多余的。因为咸阳市政府也许会像天津市政府一样告诉你:“该企业取得了相应审批,安全条件审查,是合格的。”“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事故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那么,先让我们看一看咸阳市供电局的《110千伏乐育变电站输电线路规划》所取得的相应审批。
       首先审批未见公示,在陕西省环保局官方网站中只能查到批复的文件名,无法查阅批复具体内容。
       其次,未见安全风险评估。(天津大爆炸虽有安全风险评估尚且发生灾难)
       再次,环评存在巨大瑕疵。一是没有把文苑路界定为人口密集区,对人口数据进行了模糊处理。二是高压线不宜采用地下电缆的论点没有证据支持。(环评报告称文苑路高压线不宜采用地下电缆的理由是地下管网复杂,但是未见相关论据)
      面对咸阳市供电局所取得的高压线施工的相应审批,我们还能对咸阳市天然气公司文苑路天然气储气罐的审批抱有希望吗?我们这些小老百姓除了祈祷上苍又能怎么办?
        好在我们还有英明的党中央和国务院,据报道天津大爆炸灾难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相关责任人已经被控制了起来。是到了问责的时候了,相信那些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政府官员和唯利是图的企业一定会受到惩处。
       毋庸置疑,对于一个正在发展中的拥有13亿人口的国家,安全工作无疑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但谁都不能否认我们的安全工作对应着的是无数鲜活的生命。“对于生命而言,我们需要的是保障,以最严的尺度,用最苛刻的标准。”对于一次又一次的灾难,在灾难事故之后的重申和强调,均是无力和苍白的。这种时候,只有像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真正把牢补起来,那些相似的绳子才不会总在同一处断裂。而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树立起这样的意识:把灾难的代价预支为安全的成本,进而固化为生命的本能。”要避免灾难,决策者要依法科学决策,要用科学思维代替行政思维;执法者要严格执法;普通劳动者,同样需要提高劳动素养,增强职业责任感。人人敬业,我们才有可能远离灾难!
       切记,灾难从来都不只是“假想敌”。
   真诚期待咸阳市政府拿出实际行动,不要让文苑路的架空高压线和巨型天然气加压储气罐成为下一个引发大爆炸的“假想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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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7 22: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隐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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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9 16: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咸阳东郊,玻璃厂和长庆,都是很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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