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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严淑萍实习记者郑叶)昨日,咸阳市物价局召开采暖期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根据调价方案,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拟由现在的4.7元调整至5.4元;同时,对非居民用热价格统一调至8.6元每平方米;但幼儿园、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等单位用热价格执行居民用热价格。
■为何调价
原料上涨企业亏损重
据了解,咸阳市采暖期集中供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现行热价是2008年调整的。截至2010年底,咸阳城区燃煤锅炉集中供热面积达529万平方米,其中居民住宅面积达446万平方米,占84.6℅;城区内的地热供热面积290万平方米,占城区供热的35℅。
昨日的听证会上,咸阳市物价局调研资料显示,2010年咸阳市城区4家供热企业经营性亏损4000多万元。导致供热行业全行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供热成本与居民用热户增加明显。其中,煤价持续上涨是供热成本增加的主要因素。再加上水、电提价,脱硫等环保费用增加,工资提高等因素,供热成本与价格倒挂问题愈加突出。
基于这一原因,物价部门决定召开听证会拟上调集中供暖价格。自9月初,咸阳市物价局向社会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员,昨日参加听证会的有供热企业、物业公司代表、人大政协代表、居民代表、供热专家和10名群众旁听者。
■怎么调价
民用统一调至5.4元
物价部门制定的调价方案拟将全市燃煤锅炉供热价格简化为居民用热价格和非居民用热价格,居民用热价格统一调至5.4元每月每平方米,非居民用热价格分别将行政事业类每月每平方米6.4元,经营服务类每月每平方米8.6元,统一调至每月每平方米8.6元。此外调整方案还提出要继续推行两部制供热价格,即用户的供热费有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组成,并明确了具体计算标准。
方案也规定了,城区内的地热供热价格,居民用热价格每月每平方米3.95元调整至每月每平方米5.40元;非居民用热价格分别将行政事业类每月每平方米4.70元,经营服务类每月每平方米6.30元,调至每月每平方米8.60元。以上价格均含换热站供用户运行费用每月每平方米0.40元。此外方案还提出了对低收入家庭的供暖补贴。
在听证会上,就供暖价格调整的方案,各方代表纷纷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咸阳市物价局副局长王军社表示,物价部门将进一步对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后,在兼顾消费者、经营者各方利益和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修改并完善供热价格调整方案,最终上交市政府研究决策,在定价决定后,向社会公布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算算今年的取暖费
昨日,在集中供暖听证会上,物价局拟定了调价方案及其计算收费标准。
一、燃煤锅炉供热拟调价方案
居民用热价格:
A:按照建筑面积收费标准:每月5.4元/㎡
B:按照两部制收费标准(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基本热价:5.4元×30℅=1.62元/㎡/月;计量热价:0.143/kwh×用热量
居民用户终端热费=基本热费(1.62元/㎡/月×建筑面积)+计量热费(0.143/kwh×用热量)
非居民用热价格:
A: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收费标准:每月8.6元/㎡
B:按照两部制收费标准(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基本热价:8.6元×30℅=2.58元/㎡/月;计量热价:0.188/kwh×用热量
用户终端热费=基本热费(2.58元/㎡/月×建筑面积)+计量热费(0.188/kwh×用热量)
二、地热供热价格方案:
居民用热价格由现行的每月3.95元/㎡上调到了5.4元/㎡;非居民用热价格调至每月8.6元/㎡
■听证各方观点
昨日,在集中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上,供暖企业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小区物业公司、市民代表们纷纷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经营者:上调幅度仍不够
杨振江(咸阳市热力公司经理):这次供暖价格调整幅度还是有点太小,上调后的价格仅能弥补我们所亏损的三分之一,所以建议供暖调价应该略低于西安5.8元/㎡的价格。此外政府对供暖企业的财政补贴方案也应该明细具体。
物业公司:亏损费该由谁来埋单
杨江旺(咸阳中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物业公司是一个特殊的单位,一切都是自负盈亏的,据我们这3年的供热统计,连续3年我们物业公司在供暖上都是亏损的。此次供暖价格调整只分给0.4元/㎡的运行费,如果在供暖过程中再次出现了亏损,该由谁来埋单?
段群玲(咸阳市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物价规定的0.4元/㎡的运行费,要包括水电费、材料费、人工费,如果在供暖过程中这个钱不够用了,该由谁来承担其他费用?
此外,每个小区里都有很多的廉租房住户,像他们的供暖又该如何照顾和优惠呢?我觉得调价方案里应该明确提出,而不是一句话带过。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考虑居民的利益
许君寿(人大代表):地热能源是国家的资源,开发以后应该服务于民,而不是专门拿来作为投资赚钱的。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供热企业的资金几组数字显示来看,供暖经营者的资产是增长的,他们赚取的利润是相当高的。
此外,地热与煤炭供热相比较,运行成本低,利润太高了,不应该上调价格。
石兰兰(政协委员):供暖价格调整是可以的,但要更多地考虑到普通居民的利益,掌握一个合理的调价幅度。就本次的调价来说,对居民来说有点高。
对于低保户家庭的供暖补贴,要尽快落实,拿出具体的补贴方案。作为供暖经营者,要想尽可能地减少亏损,最主要的应该从自身做起。
市民:把居民的承受能力放在首位
杜玉华:作为供暖经营者,你们总是在说亏损,你们到底亏损在啥地方了,我们老百姓就不得而知了。现在物价一涨再涨,我们只是希望能不能少涨点?
刘国强:我同意涨价,但更要考虑老百姓的利益。低收入家庭的供暖补贴该咋补,不能提一提就算了。
杨宇航:虽然提价只是几毛钱,但是对于低收入居民来说还是有些承受不起的,我觉得应该再调低一点。
程宁:涨价可以理解,但是物价部门应该考虑到群众的承受能力。再者企业的亏损应该有政府来补贴,而不是算在我们头上。
周俊儒:企业存在亏损,而居民收入又有限,双方都在算账,供暖价格是可以上调,但是幅度要尽量降低,让更多的群众接受。
张承廓:供暖涨价要根据居民的收入水平来确定,目前就咸阳的消费水平来看,5.4元/㎡太高了,我觉得5元/㎡较合适。我还建议,供暖企业把自己的供暖账目公布于众,让老百姓清楚你们的亏损到底在啥地方。
相关链接
陕西确定冬季
集中供热收费标准
从9月26日召开的陕西省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上获悉,陕西冬季集中供热价格将作出调整,其中,以面积计算的居民用热价格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5.8元。
近年来,煤炭价格不断上涨,而陕西现行的城市集中供热价格自2008年以来未作调整。根据国家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调整集中供热价格,其中以面积计算的居民用热价格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5.8元,以流量计算的居民用热价格比面积计费标准低10%左右。
陕西省要求,各市供热价格调整须在充分听证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并以不高于省定标准为前提,确定本市用热价格。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后,要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不再调整,每市实行一个统一价格,中间环节不得再加价。
对于非居民用热价格,会议要求,将在合理压缩供热中间环节差价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同时提高取暖费补贴标准,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增支出由财政全额或按比例负担,企业职工新增部分由企业负担并可列入生产成本。要抓好取暖补贴提高的落实,确保应享受政策的对象没有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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