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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流传咸阳的网络谣言 你相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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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08:5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贩子在咸阳世纪大道抢走一小孩……”、“东风路捡到王伟东的钱包……”、“以爱之名,寻找那个叫李晨的咸阳女孩……”现如今,传播信息的工具、网络越来越发达,各种信息鱼龙混杂,这也为一些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土壤。为此,华商报记者统计出近年来流传于咸阳的一些“谣言”,以提醒市民。

  引起恐慌的

  “人贩子在世纪大道抢走一小孩”

  “家里有小孩的朋友请注意:就在今天下午5点多,人贩子在咸阳世纪大道某快餐店门口,将一名5岁小女孩抱上一辆黑色小汽车上,车牌用红纸挡着。当时,小女孩一人在店门口玩。家人坐在店里,眼看着小女孩被抱走,他们在后面大声哭着追喊。太可怕了,危险无处不在,请家里有小孩的朋友注意随时看好自己的孩子。”

  3月17日晚,不少市民在微信、微博内转载一条“人贩子在咸阳世纪大道抢走一小孩”的信息。次日,秦都警方表示,经核查,所述一幕,实为离异夫妇争子。

  “陕西将发生强震”

  2010年4月22日,咸阳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民警发现在网上刊有网民转载的题为“陕西将发生强震”、“陕西兴平20100613地震”、“中国地震安全局发布的报道”等帖子,该贴文称:美国宇航局、美国国家地震台网预测,中国陕西大地震于2010年6月13日降临,震中为陕西兴平市,震级为7—8级左右,位于渭北平原地震带,此后还会有600多次余震。此帖文引起了众多网民关注。

  为此,省公安厅、咸阳市公安局抽调警力,于次日在武功县将涉嫌网上散布“陕西兴平613大地震”谣言违法人员杨某、刘某(均系某高中在校学生)抓获,并现场查获用于上网发布虚假地震信息的手机二部及帖文原创内容。

  事后,杨某、刘某被武功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博同情心的

  “以爱之名寻找叫李晨的咸阳女孩”

  3月初,一条“以爱之名,那个叫李晨的咸阳女孩,10年了,我来找你了”的文章在朋友圈疯传,文中的内容引起不少市民转发。经查证,此消息为虚假消息,情节完全虚构。

  事后,有媒体调查得知,这条阅读量超过10万的信息,实则为一个叫做“xx微部落”的团队(个人),在3月14日白色情人节前发布,意在引人关注。

  “在东风路捡到王伟东钱包”

  今年2月初,一条关于“在咸阳东风路捡到王伟东钱包”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里泛滥,消息显示:“朋友在咸阳东风路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身份证王伟东,卡10多张,现金6000元左右,动车票一张,车票是明天的……必须转,正能量!失主请联系136*****。”但经过多方查证,此条微信为虚假消息。

  之后,华商报记者在网上搜索“东风路捡到钱包”等关键词时发现,除了咸阳外,这条消息还出现在三亚、福建、北京、西双版纳等地,流传时间从去年至今都有,且捡到钱包里都有10多张卡、若干现金和明天的动车票。尽管不同的消息内容会出现不同的现金额数或姓名,但“现金加车票”几乎为“固定搭配”,有些甚至连手机号码都是相同的。

  博人眼球的

  “UFO带走村庄”

  “据说秦岭那边的一个村庄上一条路上的房屋人都不见了,有人说看到了几架闪光的飞行器在那个村庄上面停了一阵子然后就消失了,房子也跟着消失,现在还有军队在那边调查,消息也封锁了。”2010年10月13日,这条帖子在被广泛转载,成为当天标题最惊悚的网帖。

  某媒体记者赶到咸阳对此事件进行采访,揭开的真相令人啼笑皆非,原来所谓的不明飞行物只是咸阳市银泰广场的射灯。

  “网传2015新交规”

  今年初,“2015驾照新规”的信息在贴吧、微博、微信圈里疯传。信息显示,2015年的1月1日将启用新《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新交规”扣分处罚的条款非常多,如果全犯了要扣掉126分。

  华商报记者采访咸阳交警得知,网友所传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将于2015年1月1日实施”的言论不实。目前,我国关于驾驶证方面的规定,只有2013年发布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123号令),还有陕西省201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因此不存在“2015年新交规”。

  提醒

  散布谣言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表示,对肆意制造、传播谣言导致引发较大社会恐慌者,警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引发严重社会恐慌者,警方将依法对其进行制裁。

  对于在网络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陕西秦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锋认为:一是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的,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二是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是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造成重大社会恐慌,造成公共秩序紊乱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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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1 17: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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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2 13: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圈里净是些傻逼的分享,还是屏蔽掉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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