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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给我们的警示
■死者双手被绑 家中有不少财物
警示:不在家里或身边放置大量现金或贵重财物、金银首饰等。
■疑犯常在小区周边转 掌握受害人生活规律
警示:1.回家路上、上楼梯、开门时,注意观察是否有可疑人员尾随;
2.居民、物业应加强戒备,发现陌生人频繁进出小区,应多人联合盘问,情况严重时报警。
■伪装成维修工 两次敲开这家门
警示:1.一个人在家时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开门,遇到自称修天然气、水表的人员,先让对方出示证件,或拨打物业电话核实;
2.物业应加强出入人员登记管理;
3.遇到入室抢劫,尽量不要与犯罪分子正面对峙,以保证自身安全为前提,并找时机脱身、报警。
12月9日,咸阳一小区住宅失火,消防人员将火扑灭后发现一具被烧焦的男性尸体,警方勘查判定,系人为纵火。经侦查,该案系犯罪嫌疑人在盯梢半年多后,佯装成天然气维修工入室抢劫后杀人焚尸。
男子死亡时双手遭反绑
12月9日晚9时许,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渭阳小区一居民家中失火,消防人员灭火后发现废墟中有一具被烧焦的男性尸体,遂将此事反映至公安渭城分局。警方勘查了解到,死者系失火住宅户主,姓朱,现年48岁,淳化县人,死时双手遭反绑。
案情上报后,公安渭城分局抽调50余名民警成立调查组,开展侦查工作。
“经勘查,死者家中门窗完好,家中还有不少财物,有明显的打斗痕迹,因此初步判定系熟人作案。”公安渭城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窦超伦称,随着侦查深入,疑点开始出现:朱某被害时为何一人在家?疑犯为何在受害人家中停留长达4个小时?为什么屋内大量财物没有丢失?
盯梢半年首次敲开门未敢动手
办案民警侦查发现,案发前,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在小区周边反复出现,经视频监控比对、追踪、分析,民警确定该男子为居住在渭城区金旭路第四水厂家属区的张某(男,38岁,无业)。
办案民警称,经过四天四夜的视频分析发现,张某曾多次出现在事发小区周边,且都侧背黑色单肩包。案发当日,张某于上午8时许进入渭阳小区,晚8时50分才离开。由此,警方判定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12月13日,民警在张某家中将其抓获。民警表示,张某被抓后,对杀害朱某且纵火焚尸的行为供认不讳。警方称,张某交代,自己由于生活所迫,萌生抢劫他人的念头。今年5月的一天,张某在渭阳街办门口吃饭时,见朱某的妻子驾驶一辆奔驰越野车回家,认定她家里比较有钱,便采取盯梢跟踪的方式,掌握了朱某夫妇的生活和工作时间规律。之后,张某买来电击枪和甩棍等物,于12月初的一天,佯装成天然气公司的工作人员,以维修天然气管道为由,敲开朱某的家门伺机作案。由于朱某夫妇都在家,张某未敢动手。
眼镜被打掉 未发现其他财物
警方核查,12月9日上午,张某再次携带电击枪、甩棍、胶带等物来到渭阳小区,佯装成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以“上次维修的单子未填,补个单子”为由,敲开朱某家门。见朱某一人在家,张某趁其不备,用电击枪、甩棍击打朱某头部致其昏迷,后用绳子、胶带将朱某手脚捆绑,威逼其交出银行卡和密码未果。
随后,张某在朱某家中搜得劳力士、斐达牌手表各一块、2000元人民币、300欧元、珍珠耳环4个、金项链1条、银行卡4张。担心朱某醒后报警,张某为毁灭证据,将朱某搬至床上盖上被子,洒上白酒点燃,又将液化气打开后离开现场。
“嫌疑人患有高度近视,双方打斗中被打掉眼镜,由于看不清,所以未发现屋内大量财物;其次,张某经过长期盯梢,掌握了朱某夫妇的生活规律,知道当天朱某一人在家。”窦超伦说,离开现场后,张某重新配了一副眼镜,担心监控将其拍到,再次返回作案小区。
民警称,案发后,在消防人员灭火,小区安保人员慌乱时,张某将监控室门撞开,盗走其中一台监控主机。不过,张某盗走的是门禁系统,他之前的一举一动,被小区监控拍了下来。
事后,张某在网上以1.2万元将两块表销至西安,目前,警方已将赃物追回,张某因涉嫌抢劫杀人被公安渭城分局刑拘。
疑犯作案经过
起意
见女子开豪车,认定她家比较有钱,生出抢劫念头
盯梢
跟踪对方半年多时间,摸清男女主人生活规律
初试
佯装天然气公司人员敲开门,见夫妻二人都在家未敢动手
再试
再次佯装工作人员敲开门,打晕独自在家的男主人,抢劫后杀人纵火
灭迹
作案后返回小区,撞开监控室门,盗走一台监控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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