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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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烟?轻娆(2298091) 11:59:55
我是2012年11月25日陕西太白县鳌山户外穿越活动中遇难者“筱迪”的妹妹,整一个月过去了,我们还是无法从失去亲人的痛苦中走出来。送走姐姐后,今天首次在网络上说话,是想说出这段时间的一些感触。
这次事件,我们知道在华商报、都市快报、网络上都有报道,但是截止现在我都没有看过,因为有些地方与我们了解的有一些出入。我们有质疑,组织方是否有专业的带队能力,如果对天气预测不足、发现队员装备不足,对于穿越这类危险地带的活动,是继续还是坚决阻止?有队员受伤,其它队员是应配合援助,还是自保?我姐可能固执的留下来陪受伤的“和尚”朋友,却不想赔上了一条性命!这是她选择的方式,我们也不想多加评说。其实对于在这种危险的环境下,大家自保,也是人之本能,但是我们想听听当时真实的情况倒底是什么?只希望活着的一位领队、六位驴友能还原最后一段时间的场景。我姐有数十次的登山经验、而且本身也是一家救援队的队员,为什么她就会遇难呢?
事件发生后,我知道网络上有传我姐及其它死难人员的照片,并能清晰辨认出面部。当时我很意外,同时分外愤怒,这些照片资料当时是我家人在公安机关那里看到的,当时因为是事件现场资料,所以不准拷贝?那为什么会在网上传看呢?不知做这类事的人目的何在?中国法律有保护死者尊严的权力,那是谁在做这种违反道德、法律的事呢?除过现场善后的家人外,我的其它家人目前都不愿意看到、也不愿想到我姐痛苦离世的样子,留在我们印象中永远是她健康的音容笑貌。
后来才听说是某救援队为宣传自己第一个到达现场,而将这类现场证据资料放在网上,并且还有救援队员以死者为背景拍照来炫耀自己的“战绩”。我直接打该救援队电话,对方称他们的救援活动是公益的、人道主义的,我对他们事前的救援行为感激涕零,但对他们事后的行为又质疑万分,真的需要用死者的照片来宣传自己吗?这还是人道主义吗?有没有考虑到死者的尊严?有没有考虑到家属的心情?我当时强烈谴责并要求对方将网上照片删除,既然他们用这个方式来宣传他们的救援队,那我希望看到我这篇文章的朋友、网友,能用你们正义的立场来判断他们这种行为,也同时希望你们将我这篇文章在自己的各个群里发一下,这样做,我就是为了呼吁维护死者的尊严,同时希望救援队能规范自己的管理、自己的行为,真正发扬“人道主义”精神!逝者的尊严要用良心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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