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草根老周 于 2012-10-27 16:12 编辑
取暖费的价格是否应该下调?
上午在《今日咸阳》报上看到,咸阳将于11月14日开始供暖。天气渐冷,过一个“温暖”的冬天是众多市民的期待。但市民们还关心一个问题:今冬供暖的收费几何?
按说供暖当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收费是不应完全市场化的。理论上讲,取暖费的标准应在每年冬季到来之前,通过依法召开听证会来审定价格,公布于民。前几年煤价飞涨,取暖费也随行就市地涨了价,市民们虽有些怨言,但享受了“温暖”也就“理解万岁”了。 问题是:今年以来,这煤价可是跌得一塌糊涂了,不知道今冬这取暖费是否也可以象当年煤价飞涨那样,顺应潮流降一降呢?
看了朋友们的回帖,老周再补充一些背景资料: 2011年10月,咸阳市物价局的调研资料显示,2010年咸阳市城区4家供热企业经营性亏损4000多万元。导致供热行业全行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供热成本与居民用热户增加明显。其中,煤价持续上涨是供热成本增加的主要因素。再加上水、电提价,脱硫等环保费用增加,工资提高等因素,供热成本与价格倒挂问题愈加突出。据此,2011年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由2010年的4.7元调整至5.4元。目前,咸阳各社区预2012年收取暖费基本上都是执行了这个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