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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报接到永寿县监军镇民丰村村民反映,称他们赖以生存的耕地被强行征用,果园、麦田被毁坏。接到投诉后记者驱车前往永寿县进行调查采访。
赶到监军镇,在项目现场可以看到工人们各自忙碌着手中的活,耕地已经被毁坏,有一处已被挖出四米多深的坑,有的建筑物已经成型,村民所讲的果园、麦田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钢筋混凝土,与周边的农作物形成鲜明的对比。
村民:土地不给也得给
走访中,民丰村几位村民告诉记者,2012年3月小麦刚铺满地面,村里四个小组100多亩耕地的外围便莫名的出现了一圈桩子,有村民经过那里看到有工人正在施工便上前询问,得知那块耕地已被企业征用。一时间,耕地被征用的事情在村子被传的沸沸扬扬,说啥的都有。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耕地已被征用,这让大家无法接受,有村民去找村干部询问情况,村干部说地被一个化工厂征用了,过两天就开村民大会通知相关补偿的事情。次日,村干部通知村民开会,在会场大家才得知每亩耕地征用价格为25900元,青苗补偿每亩800元,未挂果的苹果树每亩2000元,挂果的每亩8000元,一次性补偿到位。
一位村民告诉记者,当时在会上一位村干部说,化工厂是县里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地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听到这话村民吓的啥话都不敢说了,大会尚未结束便悄悄的离开了会场,只剩下村、组干部等几个人了。没几天,麦田、果园就被推土机毁掉,麦苗都有三四十公分高了,推掉太可惜了,看着让人心疼。
据了解,化工厂征用的土地涉及监军镇民丰村1、2、6、7组,城关村的1、2队,共计120亩。一位姓张的村民说,那块地是基本农田,自他记事起就是庄稼地,从来都没有被荒芜过,现在面临着无地可种,真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年轻人打工的话还可以维持生计,年龄大的打工又没人要,如今耕地一次次被征用,现在村民的人均耕地也就半亩多,说实话大家伙支持政府开发搞建设引进企业,可用地最起码要解决好农民失地后的生存问题,如果说企业引进来了农民却填不饱肚子,那么建企业搞建设还有多大意义?
国土局:用地边报边建设
为了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记者来到了永寿县国土资源局,在该局办公室的联系下,见到了该局樊副局长。
樊副局长说:“永寿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经济落后,招个企业不容易,有时候明知企业违规用地也不能一棒子将其打死,作为土地监管部门也很为难,招商企业不会等着土地审批手续下来后再搞建设,用地手续审批也需要一段时间,那时企业早就离开了,作为土地局发现违规用地只好先下发《责令停止违法施工通知书》。目前,民丰村这个在建的化工厂项目,是招商引资来的,今年县国土局监察大队曾对其进行过查处,至少下发过一次《责令停止违法施工通知书》,企业一般都是边报边建设,可以说是违规不违法,民丰村的这片地是县城规划区,不像村民说的那样是基本农田,基本农田谁也不敢征用,这是‘红线’不能碰,谁碰了谁就要担责任,在农民的意识里产粮食多的就是好地,产粮食少的就不是好地。”
据了解,该化工厂占用的耕地属于集体土地,集体土地在没有转为国有土地前不允许改变土地用途,更不能进行永久性建设。那么,永寿县国土资源局作为土地监管部门,明知该企业违规用地却依然默许究竟为何?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何时才能停止?对此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相关链接: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土地管理法》还明确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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