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睡觉梦到我在凤凰广场摆地摊卖我的衣服。 我就突发奇想白天下班,晚上去北门口那边摆地摊卖衣服挣点零用钱, 我把这件事告诉我男友,他说我神经病、别出去丢人现眼了,你在无理取闹跟你没法过了,要是敢去就分手。 我告诉我家里人,他们说我疯子。 想带我妹一起做有个伴,她说丢人。 我就想三百六十五行行出状元,又不偷又不抢的怎么丢人? 他们所有人都不同意, 连男友也觉得我思维有问题、吃饱撑着非常不理解,来形容我。 他说缺钱我给你。我不需要你的钱,我自己有。 (PS:作为男友,看到女友有喜欢做的事应该支持,而不是反对) 我想:自己挣钱自己花,我洗碗挣钱我都愿意。我乐意...工作不分贫贱的。 你们觉得去摆地摊,思维有问题吗? 我觉得没有,一个女人是要靠自己的。
卖女生衣服、饰品,卖什么跑火呢??? 等我开张了,大家一定要来捧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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