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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说,昨日凌晨店铺的报警系统响起,他立即拨打110,可他赶到商铺时,警察还没到,他指责警察处警太慢。民警解释,他们从接到所里的指派电话,8分钟后便赶到现场,刘先生却不配合他们进行调查。刘先生本人也承认,说当时因在气头上。
凌晨防盗警报响起
昨日凌晨4时24分,刘先生和妻子杜女士睡得正香,杜女士的手机忽然响起。她迷糊中看到,是自家店内的座机号。“我们在店内安装有防盗警报,只要有人闯进店内,就会自动启动报警系统,这样我们在家就可以知道。”刘先生说。
刘先生赶紧让妻子报警,而他则独自一人驾车,向店铺驶去。
过了约五六分钟,刘先生到达店铺附近,没顾上熄火,就去查看店铺。据刘先生讲,他赶到时,店内的灯灭着,卷闸门被拉离地面约0.3米,没有被撬过的痕迹。
刘先生刚把卷闸门向上一拉。“一个黑影就窜了出来,我一把将他拽住,他就把我推倒在地,胳膊上擦破了皮。我爬起来继续追那人,他冲过绿化带,向西北方向逃走了。我一看天太黑,而且车也没有熄火,店门开着,再加上我担心不止这一个人,所以就没再追。”刘先生说,那个人穿着黑色短袖、短裤,1.73米以上的个头,偏胖,留着板寸,由于当时天黑着,且对方低头向前冲,所以他并没有看清对方的长相,而他和这名黑衣人僵持的时间在两三分钟左右。
不主动配合勘查现场
没有追到黑衣人的刘先生,悻悻地回到店内,查看后发现,店内并未少东西。凌晨4时34分,刘先生在没有等到警察的情况下,自己又拨打110报警电话。刘先生说:“我当时就问他们处警时间的问题,对方说:‘还没到吗?’说是会帮我催催。”
凌晨4时39分,刘先生还是没有等到警察,于是打电话给妻子:“你到底报没报警?”杜女士手机上的通话记录显示,拨打报警电话的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04:25”;还有一条通话记录,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04:28”,据杜女士介绍,这条是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吴家堡派出所民警打给她核实情况的。
刘先生说:“我媳妇说她报过警了,于是我就继续等警察。凌晨4时46分,我再次和媳妇通电话,说这边的情况。这时,才看见警察开着车来了。”
刘先生还表示,根据通话记录,4:25他们报警,警察直到4:46才到现场。
昨日上午,记者带着刘先生的疑问,来到吴家堡派出所。所长王琨得知后,立即联系当时的处警民警。
两位处警民警将通话记录调了出来说,他们是在凌晨4时33分接到所里的指令,让去文林路,有人报警称商铺被盗,他们赶到的时间是凌晨4时41分。他们赶到时,发现有一个人站在那里,可是对方看到警车并没有将他们拦下。他们继续寻找,发现附近只有这一个人,于是就拐回去。询问之后,他们才得知正是这位刘先生报的警。两位民警说要进店勘查现场时,却遭到了刘先生的拒绝。
因为生气才不配合
王琨在听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说:“夜间处警有可能因为警情较多等因素,加之转警情肯定要花费时间,凌晨两名民警在8分钟赶到现场能算迟吗?而且还遇到报警者不配合,民警都是24小时不间断坚守在岗位。”
就民警所提到的刘先生当时不配合一事,记者再次和刘先生取得联系,刘先生自己也承认确有此事,他说:“小偷都跑了,警察才来!我心情不好,当时说话口气也就不好,没让警察进去查看现场。”
记者接着和咸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取得联系,马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处警时间的要求是,市区为5分钟,郊区为10分钟。实际操作中,又会因为警力及警情的多少,以及交通状况如发生堵车等因素,影响民警的到达时间。
双方提供的四个时间点:04:25(当事人报警)——04:28(派出所核实情况)——04:33(处警民警接到指令)——04:41(民警提供的到达时间),据马姓工作人员介绍,这个程序是没有问题的,“接到此类涉及被盗报警,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首先会跟各分局取得联系,由分局转到各辖区的派出所,中转的过程中同样会耗费掉一定时间。”
本报记者薛玉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