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务管理

所属分类: 服务 站务管理

本版主题: 14374

今日更新: 0

论坛公告、故障申报、疑难解答、网友其他求助处理。
发布新主题

陕西拟规定"驴友"穿越须提前5日备案 否则将受罚

4 / 14959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09

主题

1万

回帖

2万

积分

七级

游山玩水新生活,现代的咸鱼理念

积分
26774
QQ
发表于 2015-11-19 13: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陕西拟规定"驴友"穿越须提前5日备案 否则将受罚

  近两年,“驴友”穿越秦岭迷路的新闻时有发生。11月17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西安召开,提请大会审议的《陕西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拟规定,组织者要提前5日备案,不备案的话,对组织者和参与者都要处罚。
  在对该条例的修订过程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提出,“驴友”穿越山岭、攀登山峰进行健身探险旅游,容易发生意外安全事件,组织救援过程中,政府要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应当对其行为加强安全管理。
  因而拟规定,在没有道路通行的地方或者旅游景区游览路线以外的地方,组织开展穿越山岭、攀登山峰等具有危险性的健身探险旅游活动,组织者应当向参与者作出风险提示,并应当提前5日将活动时间、地点、路线、人员名单、保障措施、应急方案等向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备案。地点、路线涉及军事设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旅游景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违反该规定,对组织者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给参与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明知组织者未依法备案参与健身探险旅游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参与者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华商记者 杜鹃

     

签到天数: 2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634

主题

5800

回帖

8098

积分

六级

积分
8098
发表于 2015-11-19 22: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应该加强管理了,组织者只顾挣钱,安全没保证!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1

主题

347

回帖

726

积分

四级

积分
726
QQ
发表于 2015-11-21 20:0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加强管理了,否则救援队又忙不过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enjoy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11-22 09: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